請立即撥打電話02-23146633、 0800-089-369(不接受手機撥打)辦理掛失,如您繳款正常,本行即會自動補發新卡。
最後更新日期:2008/03/15
掛失手續費每次200元。
(菁英康鉑晶片卡免收掛失費。)
最後更新日期:2014/05/02
(1)第三人之冒用為持卡人容許或故意將信用卡交其使用者。
(2)持卡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將使用自動化設備辦理預借現金或進行其他交易之交易密碼或其他辨識持卡人同一性之方式使第三人知悉者。
(3)持卡人與第三人或特約商店偽造虛構不實交易行為或共謀詐欺者。
(1)持卡人於辦理信用卡掛失手續時起前二十四小時以後被冒用者。
(2)冒用者在簽單上之簽名,以肉眼即可辨識與持卡人之簽名顯不相同或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而可辨識與其持卡人之簽名不相同者。
(在自動化設備辦理預借現金部分,持卡人辦理掛失停用手續前之冒用損失,由持卡人全部負擔,不適用本項自負額之約定)
(1)持卡人得知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而怠於立即通知貴行,或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後,自當期繳款截止日起已逾二十日仍未通知貴行者。
(2)持卡人違反約定,未於收到信用卡後立即於信用卡簽名致第三人冒用者。
(3)持卡人於辦理信用卡掛失停用手續後,未提出貴行所請求之文件、拒絕協助調查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行為者。
最後更新日期:2008/03/15
本行於接獲持失通報後,會主動查持卡人電腦資料,如未超過信用額度之使用並正常繳款,則立即主動補發新卡片給客戶,如客戶超額使用或逾期未繳款,則俟客戶向原申請行申請補發後再辦理。
最後更新日期:2008/08/13
國外緊急替代卡-金卡免收手續費;普卡每卡3000元。
最後更新日期:2008/03/15
請您致電本行客戶服務中心(02-23146633)線上辦理信用卡停用,客服人員確認身分無誤後即為您辦理停卡相關作業,請您將卡片逕行剪角作廢並妥善處理,無須寄回本行。
最後更新日期:2017/05/02
不必辦理,只要您持卡年度內繳款正常,本行於前一個月的月中,即會寄上續卡。
最後更新日期:200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