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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土地銀行資訊處(以下簡稱本單位)為展現貫徹營運持續管理之決心,確保資訊服務獲得適當保護。本單位承諾於災害事件發生時,致力使傷害降至最低,以確保人員安全、客戶權益、本行商譽及資產之保全。為使在系統發生事故、設施失效或受損害時,重要資訊服務仍可持續運作。本單位將定期修訂營運持續管理規範並貫徹執行,以持續提昇並提供客戶不中斷之資訊服務

本單位營運持續管理聲明如下:

一、本單位營運持續管理措施,符合法律規範及本單位營運持續管理規範之要求。
二、成立營運持續管理相關組織,以推動及維護營運持續管理體系之運作,並縮短事故及危機發生時之應變時間。
三、建立瞭解組織營運持續能力及鑑別組織營運持續需求之機制。於資訊服務環境變化時,確實執行資訊服務營運衝擊分析及風險評鑑,並依其結果擬定營運持續管理策略。
四、訂定營運持續管理相關作業流程,並定期執行演練,以強化人員應變能力、縮短資訊服務中斷時間及降低中斷所帶來之衝擊。
五、本單位之管理階層決定營運持續管理相關程序,並承諾提供相關單位營運持續管理所需之必要資源。
六、建立營運持續管理維運機制,定期透過稽核活動、管理審查及重新檢視程序、合約,確保營運持續管理各項活動確實有效。
七、所有具備營運持續管理職責之人員,依據作業需求施予相當之教育訓練及應變演練,並落實代理人機制,以確保資訊服務不間斷。
八、擬定營運持續管理目標及衡量方式,並定期檢視達成狀況,以瞭解營運持續管理推動之成效。

本聲明之頒布,明確宣示維護營運持續管理之重要性,本單位所有人員應確實瞭解營運持續管理聲明,並遵循相關作業程序,確保本單位營運持續管理制度之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