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動已圓滿結束】
台灣Pay掃碼繳地價稅 土銀贈100元「數位券」
行銷活動辦法
壹、活動名稱:台灣Pay掃碼繳地價稅 土銀贈100元「數位券」
貳、活動期間:自民國(以下同)113年1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參、活動辦法:
一、活動對象:從未使用「台灣行動支付」APP開通「數位券」使用者券匣(錢包)服務連結土地銀行之用戶(以下簡稱參加者)。
二、活動內容:
(一)使用土銀行動Pay或「台灣行動支付」APP(綁定本行信用卡/金融卡/帳戶)掃碼繳稅滿1筆以上(含),並使用「台灣行動支付」APP開通「數位券」使用者券匣(錢包)服務連結土地銀行,可獲得限量新臺幣(以下同)100元之指定商圈「數位券」。
(二)信用卡總回饋1,000筆及金融卡(帳戶)總回饋1,000筆,合計2,000筆,如達回饋上限,本活動即停止,並公告於本行官網。
(三)符合活動之用戶將於113年12月15日起陸續發放100元之指定商圈「數位券」。
三、「數位券」使用方式:
(一)使用地點:指定商圈店家(本行彙整如以下附件,更新請依台灣Pay數位券專區公告為準)。
(二)使用期限:自113年12月15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
(三)使用說明:
參加者於活動期間於指定活動地點消費,支付時以「台灣行動支付」APP之「數位券專區」開啟掃碼付款,即可以「數位券」折抵消費金額。
「數位券」每次折抵最少須1元(含)以上。
不接受部分退貨,若須辦理退貨,須整筆訂單商品全數退回。
「數位券」不得轉讓、販售。
肆、活動限制:
本活動之參加者限本國國民參加,每人限得1次(ID歸戶) 。
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本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數位券」資格;若因資料不正確,而導致無法聯繫以及收取「數位券」,恕無法要求補發。如有致損害於本行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所有參加者須完成開通「數位券」使用者券匣(錢包)服務等要求,始有資格領取「數位券」。
活動期間至「數位券」發放前,如參加者於本行無有效帳戶(如銷戶)且有停卡(含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無效卡、延滯繳款、到期不續卡、取消交易,或違反相關契約等情事者,本行將取消活動資格。
本活動採限量回饋,信用卡以繳納地價稅授權時間,金融卡(帳戶)以繳納地價稅交易時序核算回饋資格。
參加者領取「數位券」須於指定之使用期限內使用,使用「數位券」進行消費款項折抵後,如有辦理退貨情形,僅限就整筆消費款項辦理退貨及退款,亦即不得僅退數位券、數位券跟部分其他支付交易方式(金融卡雲支付(帳戶)/信用卡)或僅退其他方式之交易,不接受部分退貨及退款。已抵用之「數位券」,將由本行確認退貨完成後的次一營業日,退回至「數位券」券匣(錢包)內,「數位券」如逾期而失效,參加者不得主張退還該「數位券」,本行及台灣行動支付APP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提供本活動「數位券」時,本行有權決定是否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本行之事由,致使參加者所提供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況,本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如因法令或政府要求而有取消、終止本活動或修改本活動辦法或注意事項之必要時,本行得更改、增刪、取消、終止本活動或修改本活動辦法或注意事項,而無須個別通知參加者。
參加者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若有違反者,本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
參加者已充分知悉且同意就本活動提供之個人資料,本行僅於本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本行有權隨時調整、修改、暫停、取消或終止本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替換其他等值「數位券」或商品等),亦有權對本活動辦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無須另行通知,最新活動詳情以本行官網公告為主。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及本行有關規定辦理。
本活動任何問題請電洽本行客服中心0800-089369、(02)2314-6633查詢。
更新日期:
202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