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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動名稱:土銀「客家幣加碼」 活動期間:自民國(以下同)114年7月1日上午9:00起至114年7月30日中午12:00止。 活動對象:符合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可登記領取客家幣之客戶(以下簡稱參加者),可登記資格依客委會官網公告為準。以下資訊摘自客委會官網: 持有國民身分證且年滿18至49歲之本國籍居民(即出生於民國65年1月1日至民國96年12月31日者)登記客家幣。 登記前5天將以身分證字號最末碼進行分流,7月1日身分證字號最末碼為0、1登記;7月2日身分證字號最末碼為2、3登記;7月3日身分證字號最末碼為4、5登記;7月4日身分證字號最末碼為6、7登記;7月5日身分證字號最末碼為8、9登記。 客家幣登記、發放條件及限制等依客家幣官網公告為準或洽客家幣服務小組0800-525-168。 活動內容: 參加者須透過「台灣行動支付」APP完成開通本行「數位券」券匣(錢包)服務功能(如已開通無須重複開通),並於活動期間透過本行「數位券」券匣(錢包)登記並完成領取客家幣者,即符合本活動領取「客家幣加碼100元數位券」(以下簡稱「加碼數位券」)資格。 本活動「加碼數位券」限量6,000張,核發予獲得客家幣者,並依參加者登記客家幣之時序核算前6,000名,於114年8月20日前發放「加碼數位券」至參加者設定之本行「數位券」券匣(錢包)。 客家幣於114年7月1日至114年7月5日採身分證統一編號最末碼分流登記,本活動「加碼數位券」將114年7月1日至114年7月5日視為同一日登記,且依參加者登記時間與當日開放登記時間差排序先後順序。舉例:A客戶於114年7月1日上午11點登記,B客戶於114年7月2日凌晨1點登記,C客戶於114年7月7日早上10點登記,因A客戶時間差為2小時,B客戶時間差為1小時,所以排序為B客戶排序第一,A客戶排序第二,C客戶排序第三。 「加碼數位券」使用方式: 使用地點:數位券合作店家(詳台灣Pay官網數位券專區公告之適用店家,惟參加者於實際交易時,仍應以各店家得受理支付之方式或狀態為準)。 使用期限:自發放「加碼數位券」至參加者「數位券」券匣(錢包)之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使用說明: 參加者須於使用期間內至指定店家消費,以「台灣行動支付」APP或行動銀行APP開啟掃碼付款,即可以「加碼數位券」折抵消費金額,或以「加碼數位券」結合金融卡/信用卡進行款券合用支付。 「加碼數位券」每次折抵最少須1元(含)以上。 「加碼數位券」不接受部分退貨,若有辦理退貨,須整筆訂單商品全部退貨亦即不得僅退「加碼數位券」、「加碼數位券」跟部分其他支付交易方式(金融卡雲支付(帳戶)/信用卡)或僅退其他方式之交易,已抵用之「加碼數位券」處理方式詳第肆條第三項。 「加碼數位券」不得轉讓、販售。 如使用「加碼數位券」,則無論該筆消費款項是否足額折抵,恕不得與其他台灣Pay之折扣、優惠、行銷活動合併使用,亦不回饋台灣Pay紅利點數。 活動限制: 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違反,本行有權取消其「加碼數位券」資格;若因資料不正確,而導致無法聯繫或收取「加碼數位券」者,不得要求補發。如因而致生損害於本行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活動期間至「加碼數位券」發放前,如參加者於本行無有效帳戶(如銷戶)且有停卡(含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無效卡、延滯繳款、到期不續卡、取消交易、違反相關契約,或其他因素致無法領取「加碼數位券」等情形者,本行將取消活動及領取資格,不另行通知。 已抵用之「加碼數位券」將由本行確認退貨完成後之次一營業日,退回「數位券」券匣(錢包)內。「加碼數位券」如逾使用期間而失效,參加者不得主張退還該數位券或請求償還相對之金額,本行及「台灣行動支付」APP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提供本活動「加碼數位券」時,本行有權決定是否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數位券簡介、開通、領券及使用流程、QA,請詳閱☞本行數位券專區 1,000元客家幣由客委會於114年7月30日下午依身分證字號尾數抽籤,並於客家幣活動網站公布中籤尾數,且於114年8月1日前匯入參加者之設定之數位券匣,可於全臺客家幣合作店家消費使用,使用期限至115年6月30日止。
    更新日期: 2025/06/27
  • 活動詳情,請詳台灣Pay官網。
    更新日期: 2025/06/27
  • 活動名稱:台灣Pay掃碼繳費 土銀贈100元「數位券」 活動期間:自民國(以下同)114年6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活動對象:從未使用「台灣行動支付」APP開通「數位券」券匣(錢包)服務連結土地銀行(以下簡稱本行)之用戶(以下簡稱參加者)。 活動內容:   使用「土銀行動Pay」或「台灣行動支付」APP(綁定本行信用卡/金融卡/帳戶)掃碼成功繳費滿1筆(含)以上,並於活動期間使用「台灣行動支付」APP首次開通「數位券」券匣(錢包)服務連結本行者,可獲得限量新臺幣(以下同)100元之指定店家「數位券」,每一參加者(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歸戶)限回饋1張。 本活動總回饋2,000筆,信用卡以掃碼繳費第1筆之授權時間、金融卡(帳戶)以掃碼繳費第1筆之交易時序核算回饋資格。符合回饋資格支名單,將於活動結束後核算,並於114年8月20日前發放100元指定店家「數位券」至參加者設定之「數位券」券匣(錢包)。 「數位券」使用方式:   使用地點:指定店家(詳見台灣Pay數位券專區,惟參加者於實際交易時,仍應以各店家得受理支付方次或狀態為主)。 使用期限:自發放「數位券」至參加者設定之「數位券」券匣(錢包)之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使用說 明: 參加者須於前開指定之使用期間於使用地點消費,支付時以「台灣行動支付」APP之「數位券專區」開啟掃碼付款,即可以數位券折抵消費金額。 數位券每次折抵最少須1元(含)以上。 如有辦理退貨情形,僅限就整筆消費款項辦理退貨及退款,亦即不得僅退數位券、數位券跟部分其他支付交易方式(金融卡雲支付(帳戶)/信用卡)或僅退其他方式之交易,不接受部分退貨及退款。已抵用之數位券處理方式詳第肆條第六項。 數位券不得轉讓、販售。 如使用數位券,則無論該筆消費款項是否足額折抵,均不得合併使用其他台灣Pay活動回饋。 活動限制:  本活動之參加者限本國國民參加。 本活動所稱掃碼繳費交易係指使用台灣Pay「QR Code掃碼」功能,掃描事業單位(如自來水、中華電信、健保局等)繳費單之QR Code進行繳費(不含轉帳及連結e-Bill全國繳費網之繳費)。 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違反,本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數位券資格,如因資料不正確,致無法聯繫及收取數位券,恕無法要求補發。如因而致生損害於本行 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所有參加者須完成開通「數位券」券匣(錢包)服務等要求,始有資格領取數位券。 已抵用之數位券將由本行確認退貨完成後之次一營業日,退回「數位券」券匣(錢包)內。數位券如逾使用期間而失效,參加者不得主張退還該數位券或請求償還相對之金額,本行及「台灣行動支付」APP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提供本活動數位券時,本行有權決定是否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數位券簡介、開通、領券及使用流程、QA,請詳閱☞本行數位券專區
    更新日期: 2025/06/06
  • 【土銀JCB信用卡 x 台灣Pay】土銀超給利!JCB信用卡獨享繳稅5回饋! 活動期間:114年5月1日~114年6月30日 活動對象:本行JCB信用卡持卡人【立即申辦】 活動內容:活動期間使用台灣Pay並以JCB信用卡成功掃碼繳納113年度綜合所得稅者: 每筆成功交易享「100元刷卡金」(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歸戶,總回饋上限4,000筆)(詳細活動辦法) 前1,000名享「100元數位券」(需開通數位券錢包服務並連結土地銀行)(詳細活動辦法) 可享「繳稅金額0.3%現金回饋」 正、附卡分開計算,不限稅款金額,JCB極緻卡每卡回饋上限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JCB晶緻卡每卡回饋上限2,000元。 可獲得面額10,000元電子禮券等131個獎項抽獎機會乙次。 正附卡分開計算,每人限中獎1次,免登錄。 再享3、6、9期分期0利率!(詳細活動辦法) 抽獎及通知: 本活動抽獎獎項如下: 頭獎:面額10,000元電子禮券一名。  貳獎:面額5,000元電子禮券二名。 參獎:面額3,000元電子禮券三名。 肆獎:面額1,000元電子禮券五名。 伍獎:面額500元電子禮券十名。 陸獎:面額100元電子禮券一百一十名。 本行將於活動結束後彙整符合抽獎資格名單,於114年9月底前以電腦隨機抽出中獎人,並於本行官方網站公告中獎名單。 本活動中獎獎項價值超過1,000元之中獎者,須依本行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兌獎資料,如有逾期、提供資料不全、不正確或不願提供資料之情形,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重新抽取遞補者。 得獎公告時間:114年9月30日前。 上述得獎公告時間及中獎者提供兌獎資料之期限,以本行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活動注意事項: 本活動可和「土銀信用卡╳台灣Pay繳納綜所稅享回饋」活動方案合併使用,適用之JCB信用卡包含JCB極緻卡、JCB一卡通極緻卡,JCB一卡通聯名晶緻卡、羽麟閃耀卡、Do Do運動卡、澎湖iPASS卡、亞洲微創手術中心認同卡、白沙屯拱天宮媽祖認同卡、圓山大飯店聯名卡。 本活動將依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繳稅資料辦理回饋作業,持卡人已充分知悉且同意本行僅得於本活動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或國際傳輸其個人資料,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中獎時,同意本行公布部分姓名及卡號等資料於中獎名單。 本活動回饋作業以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歸戶,正、附卡分開計算,正、附卡持卡人每人限回饋1次,回饋金將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活動期間至刷卡回饋金撥入信用卡帳戶前,持卡人有停卡(含信用卡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無效卡、延滯繳款、到期不續卡、取消交易、違反相關契約,或其他因素致無法回饋等情事,本行將取消其活動、回饋或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 本行最遲自114年9月起,於當期或次期帳單依序撥入回饋金至持卡人信用卡帳戶(依每卡出帳週期而有所差異),活動回饋金限抵扣消費帳款,持卡人不得要求轉發現金或申請溢繳款領回。 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獎項價值超過1,000元者,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次年初本行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後,始發予中獎獎項,本行皆會開立扣繳憑單。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中獎者因本活動而須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本行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中獎獎項價值超過1,000元之中獎者,本行將主動通知中獎者領獎事宜,中獎者須於本行規定時間內將「領獎人資料表」(含貼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領獎須知」及「蒐集個人資料告知書」等兌獎資料,親簽詳填後以掛號方式寄回:10046 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 號7 樓本行個人金融部《土銀抽獎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以郵戳為憑),恕不另行通知。經本行通知之中獎者主動提供相關資料,即視為同意本行得於本活動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或國際傳輸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如本行未收到中獎者所提供之相關資料、提供之資料不全、不正確或中獎者不願提供資料或有逾期提供等情事,導致本行無法通知中獎者領獎方式時,視同中獎者自願放棄中獎資格,將不予提供任何獎項,且不重新抽取遞補者。 本活動之抽獎、中獎與有效交易紀錄,均以本行電腦系統之紀錄與認定為準,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本行之事由,致使參加者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況,本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對於以偽造、詐欺、冒名或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參加活動之對象,經查證屬實者,本行有權排除其參與本活動,並得依法追訴及求償。 本活動若因非可歸責於本行之因素(包括但不限於電腦病毒、程式錯誤、駭客等),造成本活動未如預期規劃執行致影響參加者權益、活動公平性、正當性時,本行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活動內容或暫停贈獎活動進行之權利,並有權取消以任何不當方法中獎者之中獎資格。 如遇有不可抗力事由時,本活動將順延之,更動之時間與內容將公告於本活動網站。本行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活動內容或暫停本活動進行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毋須另行通知。 本行非本活動獎項商品供應者,且與該活動獎項商品供應者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故本活動之獎項,其使用方式、期限及相關限制等,悉依該商品所載附之使用說明及相關須知為準,若有疑問、商品故障或損害維修等情事,應洽商品供應者。如因使用該商品而引起之爭議、糾紛、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民、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由商品供應者自行負責,概與本行無涉。 本活動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亦不得要求變更、轉讓獎項內容或折換現金等,獎項經兌換、簽收受領後,如有包括但不限於遺失、盜領、自行拋棄、毀損等狀況,本行恕不進行補發。 客戶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內容,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或以任何不當方法中獎者,本行有權取消其活動或回饋、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並得追回回饋金及獎項,如有損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本行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公告為準。 有關本活動之任何問題,請電洽本行客服中心(02)2314-6633。
    更新日期: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