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銀透過董事會督導制定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由政風處擔任誠信經營專責單位彙辦每年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土銀另遵循行政院訂頒「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財政部訂頒「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注意事項」,均依規定辦理登錄作業;亦積極配合主管機關辦理廉政法令宣導,以利全體行員確實遵循廉潔誠信的作業原則。土銀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作為誠信經營主要政策及具體規範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
誠信經營政策
防範貪腐
土銀設有政風處,每年進行機關廉政風險評估作業,進行風險評估的營運據點包含總行、國內各區域中心、國內各營業單位及海外分行,針對所提列廉政風險因子及人員預擬防制因應作為。2025 年土銀無高度廉政風險貪瀆事件發生。
土銀為貫徹廉能政策,設置廉政會報,由總經理擔任召集人,政風處為秘書單位,負責廉政計畫之規劃、執行與考核作業,每年定期召開會議。土銀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設置檢舉信箱及電話,針對檢舉案件指派專人進行調查作業,並依據法務部「廉政工作手冊」所訂之工作流程,辦理檢舉案件之蒐報查察。依據上述檢舉管道,2025 年土銀政風處受理匿名與民眾檢舉案15 件,全數皆已澄清結案或函送法律程序。土銀政風處並監辦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案,依據法務部「政風機構配合機關辦理採購應行注意事項」依法辦理貪瀆與不法事件之查察,並提供廉政倫理規範及利益衝突迴避相關資訊之諮詢服務。
法規遵循
土銀訂定法令遵循制度實施要點,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2條及第34條之1規定,法遵處每半年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提出法令遵循事項報告,包含針對土銀境內外營運情形,提出法令遵循風險管理之弱點事項及督導改善計畫等事項。
為確保土銀各項作業及管理規章均符合相關法令,法遵處每週蒐集新(修)訂之法規、相關主管機關暨同業公會發布之解釋函令及主管機關裁罰、糾正案例,編製法規新訊,公告於「法務暨法遵作業管理系統」,以隨時掌握外部法令的內容及相關異動,並督導各業務主管單位即時配合增修訂相關作業規章,降低法令遵循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作業成本及風險,並透過作業電子化以達到節能減碳目的。土銀建置「CRA 法令遵循管理系統」,透過分析所導入文件資料進⽽產生 AI 模型,並進行相關變動外部法令與土銀內部業務規章交叉條對條比對與演算,由 AI 模型產生具有條對條相關性的比對及分析結果,大幅減少外規異動之作業程序。
2025 年度土銀發生重大違規事件計有一件,重大違規事件定義係指遭金融主管機關裁罰或糾正,且其處分內容涉有違反法令者;或經金融主管機關提列違反法令之檢查意見,⽽認有遭裁罰之虞者。後續已透過系統控管相關作業流程,並修正相關作業控管機制,且相關作業納入自行查核及法令遵循自行評估作業,同時亦辦理教育訓練加強宣導。
土銀業訂定「臺灣土地銀行檢舉制度實施要點」,為⿎勵舉發不法並落實企業誠信治理,土銀提供檢舉管道,包括設置郵政信箱、專線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等受理案件,且對於檢舉人之身分資料有完善保護,不洩漏⾜以識別檢舉人身分之資訊;檢舉案件調查過程中有利益衝突者皆應迴避;另土銀不得因檢舉人所檢舉案件對檢舉人予以解雇、解任、降調及減薪、損害其所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處分。
責任地圖
土銀為促進形塑誠信經營及當責之企業文化,建立以責任為基礎之公司治理架構,導入責任地圖制度,並依銀行公會訂定之「銀行業導入責任地圖制度自律規範」,配合土銀之組織架構及業務運作,訂定「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責任地圖制度管理要點」及「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問責委員會設置要點」等規範,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實施,並於董事會轄下設置「問責委員會」,依規定定期將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確保責任地圖制度之落實。
透過建立責任地圖制度,落實於業務或管理發生重大違失時,啟動問責程序,確認應當責之高階管理人員責任,並記錄土銀管理與治理架構之整體樣貌,持續強化土銀的行為規範,形塑誠信經營文化。
最後更新日期:2026/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