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親自持身分證件、原留印鑑至各營業單位辦理下列手續後,方可繼續使用:
最後更新日期:2024/08/23
一、如您發生金融卡遺失、被竊或滅失等情形時,應辦理掛失,可透過以下方式辦理:
二、掛失生效時間:客戶於辦妥掛失手續,並繳交費用後,於本行掛失止付登錄完成起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2024/08/23
客戶申請掛失金融卡後,又尋獲原卡時,可攜帶身分證、印鑑及卡片,親至原申請掛失分行(書面掛失者)或開戶行填具申請書辦理撤銷掛失手續。
如委託他人代辦時,除應攜帶前開證件資料外,應出具委託書,由受託人代為辦理,並請受託人提示身分證件。
最後更新日期:2024/08/23
持卡人得隨時於本行自動櫃員機上自行更改跨國提款(CIRRUS)及晶片之密碼,次數不受限制。
最後更新日期:2024/08/23
最後更新日期:2024/08/23
金融卡約定轉入帳號最多可申請30戶,惟轉帳金額3萬元以下者,得僅申請非約定轉帳功能即可辦理,免事先約定轉入帳號。
最後更新日期:2024/08/23
最後更新日期:2024/08/23
為提升無障礙金融友善服務,本行就自動化服務設備(ATM)是否符合無障礙環境進行盤點,盤點結果請參閱自動化設備(ATM)環境精進一覽表。
最後更新日期:2024/08/23
(一)個人戶使用實體ATM轉帳金額單筆達新臺幣1萬元(含)以上,將以E-mail或簡訊方式通知;請多加留意以確保您的權益。
(二)如欲變更通知方式,可透過下列方式變更:
(三)若留存於本行之電子郵件或行動電話有變更,可透過下列方式變更:
最後更新日期:2024/08/23
補換發金融卡有以下兩種方式:
(一)線上申請臨櫃領卡:如有申請本行個人網路銀行,可先線上申請補換發金融卡,並經行動密碼或本行發行之金融卡進行身分驗證後完成辦理,約一周可領卡,領卡須請您親自攜帶身分證件及原留印鑑至您申請時指定之營業單位領卡,不得委託領卡,線上申請路徑如下:
(二)臨櫃辦理:請您親持身分證件及原留印鑑至任一營業單位辦理,完成後約一周可領卡,得於辦理補換發金融卡時先填寫委託書,委由他人攜帶前開證件資料代為領卡,受託人於領卡時亦應提示身分證件以供查驗。
最後更新日期:202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