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經濟部「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作業要點」及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相關規定辦理。
(二) 適用對象
為文創產業(如: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工藝、電影、廣播電視、出版、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與其他經文化部認定者),並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未滿五年之事業,負責人須年滿20歲至45歲,且於三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二十小時或取得二學分證明。
(三) 適用範圍
(四) 貸款利率
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0.575%,機動計息。
(五) 利息補貼
貸款金額5年利息全額補貼。
※以「事業體」名義申請者,超過文創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貸款額度部分,可另行向文策院申請「加強文化創意產業升級轉型貸款利息補貼」。
(六) 諮詢窗口
詳情請至鄰近各營業單位洽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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