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優利貸
(一)對象
- 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之事業(依經濟部「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惟不含營建工程業、不動產業、金融機構、租賃業、民間融資業)。
(二)利率
- 按本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機動利率加碼,機動計息。
- 如提供十足擔保或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七成(含)以上,得依上開利率酌減。
- 初次往來授信戶,得再依上開利率酌減。
(三)額度、期間及保證人
(四)申請截止日
(五)諮詢窗口
臺北市 新北市/基隆/宜蘭/花蓮 桃園/新竹/苗栗
臺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 臺南/高雄/屏東/臺東 離島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