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土地銀行個人金融授信業務手續費收費標準
收費項目及金額:
(一) 開辦費:
1. 擔保授信(自114年1月1日起適用):以同一不動產或動產為擔保品申貸放款時,每次以核貸金額0.15%計收,每筆最低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
2. 無擔保授信(自即日起適用):
(1) 核貸金額逾10萬元,每次以5,000元計收。
(2) 核貸金額10萬元(含)以下,每次以2,000元計收。
(二) 徵信調查費(不含票據信用資料查詢)(自即日起適用):每人以200元計收。
(三) 變更契約條件手續費(自即日起適用):變更契約條件者,例如調降利率、變更借款期限、變更還款方式及變更保證人等屬之,每案每次以2,000元計收。
(四) 提前還本/清償違約金(自即日起適用):依各項業務提前清償違約金收費標準計收。
(五) 貸款餘額證明書(自即日起適用):以每份50元計收。
(六) 補發抵押權塗銷同意書(自即日起適用):以每份500元計收。
(七)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自即日起適用):以每份100元計收。
(八) 就學貸款:
1. 對保手續費(自即日起適用):以每次100元計收。
2. 變更保證人手續費(自即日起適用):以每次400元計收。
最後更新日期: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