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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受託經管「中租迪和2021證券化特殊目的信託受益證券」已信託終止,並於115年5月26日完成次順位受益證券分配。

  1. 事實發生日期:2026/05/26
  2. 發生緣由:本行受託經管「中租迪和2021證券化特殊目的信託受益證券」已信託終止,並於115年5月26日完成次順位受益證券分配。
  3. 對受益人權益之影響:本行業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字第0944000002號函處分信託財產。
公告日期: 2026/05/26 最新更新日期: 202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