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對象 | 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核定並發予利息補貼證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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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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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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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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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費用年百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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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說明 | 總費用年百分率:0.34%~0.92% |
註:
最後更新日期:2020/03/27
(一) 身分證、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
(二) 印章。
(三) 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
(四) 個人收入證明(如薪資單、扣繳憑單、存摺等)。
(五) 若提供保證人:請提供保證人之身分證、印章、個人收入證明。
(六) 其他:視個案而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0/03/27
(一) 所稱「自用住宅貸款」係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目前 在國內確無自用住宅,為購置自住使用之住宅所為之金融機構貸款。
(二) 申請人應準備資料如下:
1. 身分證、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
2. 印章。
3. 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
4. 向稅捐機關申請之財產總歸戶資料(如財產歸屬清單資料)。
5. 個人收入證明(如薪資單、扣繳憑單、存摺等)。
6. 若提供保證人:請提供保證人之身分證、印章、個人收入證明。
7. 其他:視個案而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