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Pay】台灣Pay掃碼消費 樂享100元「數位券」(114/10/1-114/11/30)
- 活動名稱:台灣Pay掃碼消費 樂享100元「數位券」
- 活動期間:自民國(以下同)114年10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 活動對象:使用「土銀行動Pay」或「台灣行動支付」APP綁定臺灣土地銀行(以下簡稱本行)信用卡/金融卡/帳戶,且以「台灣 Pay」掃碼消費之用戶(以下簡稱參加者)。
- 活動內容:
- 參加者於活動期間以「台灣Pay」掃碼消費單筆滿新臺幣(以下同)100元(含)以上成功者,並完成開通「數位券」券匣(錢包)服務連結本行,可獲得限量100元之指定店家「數位券」,每一參加者(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歸戶)限回饋 1 張。
- 本活動總回饋2,000筆,依完成開通「數位券」券匣(錢包)服務連結本行(已開通者毋須再重新連結)及完成「台灣Pay」掃碼消費符合活動門檻之最後完成時序核算回饋資格,如達回饋總金額上限,活動即終止且停止回饋,並公告於本行官網,不另行通知。
- 符合回饋資格之名單,將於活動結束後核算,並於114年12月20日前發放100元之指定店家「數位券」至參加者設定之本行「數位券」券匣(錢包)。
- 「數位券」使用方式:
- 使用地點:指定店家(詳見台灣Pay數位券專區,惟參加者於實際交易時,仍應以各店家得受理支付方次或狀態為主)。
- 使用期限:自發放「數位券」至參加者設定之「數位券」券匣(錢包)之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 使用說明:
- 參加者須於前開指定之使用期間於使用地點消費,支付時以「台灣行動支付」APP之「數位券專區」開啟掃碼付款,即可以數位券折抵消費金額。
- 數位券每次折抵最少須1元(含)以上。
- 如有辦理退貨情形,僅限就整筆消費款項辦理退貨及退款,亦即不得僅退數位券、數位券跟部分其他支付交易方式(金融卡雲支付(帳戶)/信用卡)或僅退其他方式之交易,不接受部分退貨及退款。已抵用之數位券處理方式詳第肆條第六項。
- 數位券不得轉讓、販售。
- 如使用數位券,則無論該筆消費款項是否足額折抵,恕不得與其他台灣Pay之折扣、優惠、行銷活動合併使用,亦不回饋台灣Pay紅利點數。
- 活動限制:
- 本活動之參加者限本國國民參加。
- 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違反,本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數位券資格,如因資料不正確,致無法聯繫及收取數位券,恕無法要求補發。如因而致生損害於本行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 所有參加者須完成開通「數位券」券匣(錢包)服務等要求,始有資格領取數位券。
- 已抵用之數位券將由本行確認退貨完成後之次一營業日,退回「數位券」券匣(錢包)內。數位券如逾使用期間而失效,參加者不得主張退還該數位券或請求償還相對之金額,本行及「台灣行動支付」APP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提供本活動數位券時,本行有權決定是否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 數位券簡介、開通、領券及使用流程、QA,請詳閱☞本行數位券專區
公告日期: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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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日期:
2025/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