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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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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應親自持身分證件、原留印鑑至各營業單位辦理下列手續後,方可繼續使用:

  1. 輸入密碼錯誤者:應填具申請書,辦理密碼重置或鎖碼解除申請。
  2. 使用掛失卡(含停用卡)者:應辦理金融卡掛失撤銷(或停用原因解除)手續。
  3. 其他異常狀況者:應俟異常原因查明處理後。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7

一、如您發生金融卡遺失、被竊或滅失等情形時,應辦理掛失,可透過以下方式辦理:

  1. 書面掛失:存戶應持身分證件、存摺及原留印鑑至任一營業單位,填具申請書辦理掛失,如委託他人代辦時,應附委託書並提示受託人身分證。
  2. 以口頭或電話:存戶向本行任一營業單位申請掛失,事後應再向原開戶行補辦書面掛失手續。
  3. 語音電話掛失:存戶事後應再向任一營業單位補辦書面掛失手續。
  4. 網路銀行掛失:存戶事後應再向任一營業單位補辦書面掛失手續。

二、掛失生效時間:客戶於辦妥掛失手續,並繳交費用後,於本行掛失止付登錄完成起生效。

  • 自94年4月13日起,本行金融卡每張掛失手續費為新臺幣100元
  • 自98年11月16日起,本行金融卡每張卡毀損換發手續費為新臺幣100元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7

客戶申請掛失金融卡後,又尋獲原卡時,可攜帶身分證、印鑑及卡片,親至原申請掛失分行(書面掛失者)或開戶行填具申請書辦理撤銷掛失手續。

如委託他人代辦時,除應攜帶前開證件資料外,應出具委託書,由受託人代為辦理,並請受託人提示身分證件。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7

持卡人得隨時於本行自動櫃員機上自行更改跨國提款(CIRRUS)及晶片之密碼,次數不受限制。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7

  1. 存戶可就其本人金融卡於網路銀行線上直接申請或親洽本行任一營業單位書面啟用「非約定轉帳服務」。
  2. 網路銀行申請方式為登入本行個人網路銀行點選[其他服務]-[帳務類服務功能申請]-點選[存款帳號]-申請晶片金融卡[非約定轉帳服務],透過「行動密碼」或本行發行之「晶片金融卡」進行交易驗證後即可完成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7

金融卡約定轉入帳號最多可申請30戶,惟轉帳金額3萬元以下者,得僅申請非約定轉帳功能即可辦理,免事先約定轉入帳號。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7

  1. 繳交水、電、瓦斯、電信等公用事業及國公營事業機構費用。
  2. 以虛擬帳號繳納之各項費用(如信用卡款項、學費、保險費用等)。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7

為提升無障礙金融友善服務,本行就自動化服務設備(ATM)是否符合無障礙環境進行盤點,盤點結果請參閱自動化設備(ATM)環境精進一覽表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7

(一)個人戶使用實體ATM轉帳金額單筆達新臺幣1萬元(含)以上,將以E-mail或簡訊方式通知;請多加留意以確保您的權益。
(二)如欲變更通知方式,可透過下列方式變更:

  1. 個人網路銀行:其他服務>申請服務>通知服務設定。
  2. 行動銀行APP:更多>個人服務>通知服務設定。
  3. 親持身分證件及原留印鑑,至國內任一營業單位辦理。

(三)若留存於本行之電子郵件或行動電話有變更,可透過下列方式變更:

  1. 個人網路銀行:其他服務>地址/電話/電子信箱變更。
  2. 行動銀行APP:更多>個人服務>個人資料設定>地址/電話/電子信箱變更。
  3. 親持身分證件及原留印鑑,至國內任一營業單位辦理。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7

補換發金融卡有以下兩種方式:

(一)線上申請臨櫃領卡:如有申請本行個人網路銀行,可先線上申請補換發金融卡,並經行動密碼或本行發行之金融卡進行身分驗證後完成辦理,約一周可領卡,領卡須請您親自攜帶身分證件及原留印鑑至您申請時指定之營業單位領卡,不得委託領卡,線上申請路徑如下:

  1. 個人網路銀行:其他服務>金融卡補換發。
  2. 行動銀行APP:更多>臺幣>帳戶管理>金融卡補換發。

(二)臨櫃辦理:請您親持身分證件及原留印鑑至任一營業單位辦理,完成後約一周可領卡,得於辦理補換發金融卡時先填寫委託書,委由他人攜帶前開證件資料代為領卡,受託人於領卡時亦應提示身分證件以供查驗。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