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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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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一)、個人應如何辦理外匯存款開戶?

具下列開戶資格者,本人應憑相關證件親自辦理:

  1. 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領有國民身分證之個人。
  2. 領有外僑居留證之個人,其居留證有效期限未逾期者。
  3. 持有外國護照之個人。

(二)、貴行外匯存款有何種幣別?存款開戶時,有無最低金額之限制?

  1. 外匯存款之幣別有美元、日圓、英鎊、港幣、澳幣、加幣、新加坡幣、瑞士法郎、瑞典幣、南非幣、紐西蘭幣、歐元及人民幣等多種。惟指定到期日外匯定期存款之幣別限以美元、日圓、英鎊及歐元等四種為原則。
  2. 外匯活期存款及外匯定期存款最低開戶金額(如附件)

(三)、貴行外匯定期存款(存單)有那幾種期別?

外匯定期存款之期別有一、三、六、九個月及一年期五種。

(四)、貴行指定到期日外匯定期存款之定義?可否辦理自動轉期?

  1. 定義:係指客戶自行指定存款期間在一天至三百 六十天之外匯定期存款。
  2. 本存款不得申請自動轉存。

(五)、貴行外匯定期存款辦理質借外幣或新臺幣之規定為何?是否得以外匯定存單質押承作

  1. 規定:

    外匯定期存款辦理質借外幣或新臺幣之規定表

      借款人 質借幣別 質借成數 質借利率
    質借外幣 限存款戶本人 存單之原存入幣別 存單面額之九成為限 按各該外幣授信牌告利率減碼計息
    質借新臺幣 同上 新臺幣 存單面額之八成為限 按存款起息日之同天期新臺幣定存利率加碼計息
  2. 本行得接受客戶以下列外匯定存單質押,承作新臺幣授信:

    (1) 客戶本人之外匯定期存單
    (2) 本國企業客戶其海外子公司在本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所簽發之外匯定期存單。

(六)、外匯存款帳戶存/提外幣現鈔是否收取手續費?

鑑於外幣現鈔非我國法定貨幣,其來源及流通均有限,須委由外商銀行進口,並支付作業費用如運費、保險費及委託代辦費等;另對回收之現鈔若因鈔券破舊無法再流通時,尚需支付外商銀行回收折價費用。綜上,如您要從外匯存款存/提外幣現鈔時,均須額外負擔手續費。

最後更新日期:2023/04/27

(一)、辦理電匯(T/T)匯款及票匯(D/D)的幣別種類為何?

美金USD、英鎊GBP、港幣HKD、澳幣AUD、加幣CAD、瑞士法郎CHF、日幣JPY、紐幣NZD、歐元EUR、新加坡幣SGD、南非幣ZAR、人民幣CNY(限電匯)。

(二)、問辦理外幣匯出匯款時,何種情況下須填寫申報書?

依據中央銀行規定,以新臺幣兌換外幣之金額超過(含)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時,須填寫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結購外匯專用)。

(三)、如何辦理外幣匯出匯款,相關費用為何?

         請詳本行外匯業務各項收費標準。

(四)、外幣匯款時,為何還有國外費用?

無論受款人所屬國別為臺灣或國外,目前外幣匯款皆是透過國外同業轉匯,而國外同業銀行會收取一定手續費,費用依各幣別、國外銀行而有不同之收費標準。

(五)、可否辦理人民幣匯款?

可以,惟依現行主管機關規定,自然人限領有我國國民身分證者始得辦理,且每人每日限額人民幣8萬元;法人無額度限制。

(六)、請問匯款至國外地區,收款人何時可以收到款項?

如收匯款地為大陸地區,原則上匯款入帳日為2~10個營業日(視受款人所在地而有所不同);其他地區匯款入帳日為1~2個營業日。另外,由於各國或地區或個別銀行對於國外匯入款解款作業方式不一,有部分銀行解付款項時,不需人工檢視戶名與帳號是否相符即可入帳,為避免遭受損失,請務必確實查證所填寫之國外受款人帳號正確無誤。

最後更新日期:2023/04/27

(一)、何謂預購/售遠期外匯? 客戶承作遠期外匯之好處為何?

  1. 廠商預先與銀行訂定契約,承諾於未來固定日期或期間內,依約定的價格與金額結購 /售外匯予銀行。
  2. 客戶預購/售遠期外匯得以鎖定成本,規避匯率變動 之風險。如以進口商六個月後須支付一筆USD1,000,000之貨款為例:
    (1) 
    客戶可預購 六個月期USD1,000,000之遠期外匯,訂約時議定USD/NTD 為 30.3475。意謂該進口商已鎖定進口成本在NTD30,347,500。
    (2) 
    六個月到期時,該客戶依約向本行售出NTD30,347,500/購入USD1,000,000。
    (3) 
    若六個月到期當時USD/NTD即期匯率上漲至30.80,由於該客戶事先預遠期外匯,本筆交易計撙節NTD452,500【=USD1,000,000 ×(30.80-30.3475)】因貨款成本已固定,到期時USD/NTD即期匯率升或貶,皆不會改變支付之價金。

(二)、貴行辦理何種遠期外匯業務?承作對象及保證金之規定為何?

  1. 本行現辦理新臺幣對外幣及外幣對外幣兩種遠期外匯業務。
  2. 承作對象:凡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客戶,有實際外匯收支需求且能提供相關交易文件者,均得辦理。
  3. 保證金:徵提期初保證金不得低於訂約金額百分之三,惟公營事業或上市、上櫃公司或本行優良客戶之遠匯案件,視客戶往來情況得減免之。客戶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俟到期依約交割後,無息全數歸還客戶。

(三)、貴行承作之外幣對外幣遠期外匯業務,有無訂約金額之限制?

最低訂約金額為等值壹拾萬美元。

最後更新日期:2023/04/27

(一)、何謂換匯交易? 客戶承作換匯交易之好處為何?

  1. 客戶於銀行辦理一筆即期外匯結匯之同時,即承作一筆相等金額相反方向之預購/ 售遠期外匯。
  2. 客戶承作換匯交易可規避匯率變動風險。

    茲以外國專業投資公司匯入USD1,000,000,且預計三個月後匯出同金額之款項為例:

    (1) 
    若客戶當日議定之即期USD/NTD買入匯率為33.10,遠期USD/NTD賣出匯率為33.00,意謂該外資已鎖定匯出成本在NTD33,000,000。
    (2) 
    三個月到期時,該客戶依約向本行售出NTD33,000,000/購入USD1,000,000。
    (3) 
    結論:若三個月到期當時USD/NTD即期匯率上漲至33.50,由於該客戶事先承作換匯交易,本筆交易計撙節NTD500,000【=USD1,000,000×(33.50-33.00)】。

    因匯款成本已固定,到期時USD/NTD即期匯率升或貶,皆不會改變支付之價金。

(二)、貴行辦理何種換匯交易業務?其承作對象、承作範圍及保證金之規定為何?

  1. 本行現已開辦新臺幣對外幣及外幣對外幣兩種換匯交易業務。
  2. 承作對象: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國內外法人及國外自然人,且其最近一年內與銀行往來無不良紀錄者,均得辦理。
  3. 承作範圍:
    (1) 
    辦理新臺幣對外幣間換匯交易業務:
    1. 若承作對象為國外法人或自然人時,限資本交易,且須經主管機關核准下列投資項目之外匯收支:
      *股本投資:包括僑外來華投資及專撥在臺分公司之營業所用資金之匯出入。
      *證券投資:外國專業投資機構投資國內證券有關本金之外匯收支。
    2. 若承作對象為國內法人時,凡有外匯收支需求者均得辦理。
    (2) 
    辦理外幣間換匯交易業務,凡有外匯收支需求者均得辦理。
  4. 保證金:
    徵提期初保證金不得低於訂約金額百分之三,惟公營事業或上市、上櫃公司或本行優良客戶之換匯案件,授權由營業單位主管得視客戶往來情況酌減或減免保證金,對於國外法人或自然人之換匯案件,應專案向國外部申請減免。客戶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俟到期依約交割後,無息全數歸還客戶。

(三)、貴行承作之換匯交易業務,有無幣別種類及訂約金額之限制?

以本行牌告幣別為限;最低訂約金額以等值伍拾萬美元為原則。

最後更新日期:2023/04/27

(一)、辦理貴行之國際應收帳款承購業務有那些好處?

  1. 對賣方的好處:
    (1) 
    以優惠的付款條件而非價格競爭的手段來拓展業務。
    (2) 
    透過強而有力的金融機構確保貨款回收。
    (3) 
    透過熟悉當地或本地商業習慣、商業法規及實務的金融機構來管理應收帳款,加速貨款回收。
    (4) 
    提供賣方資金融通,改善現金流量。
    (5) 
    降低對L/C或票據的依賴及管理成本。
  2. 對買方的好:
    (1) 
    增加其購買力,不需額外負擔費用;不需動用銀行的授信額度,增加資金調度能力。
    (2) 
    協助賣方解決放帳交易衍生之財務調度問題,取得雙贏。

(二)、承作國際應收帳款承購業務需準備何種文件,增加那些作業程序,會不會造成買受人的不便?

  1. 準備之文件:
    (1) 
    比照銀行辦理授信案件之模式,提供公司基本資料。
    (2) 
    需填寫國際應收帳款承購申請書,將買賣方資料提供給銀行進行徵信。
  2. 增加之作業程序:
    正式往來之後的作業程序類似押匯,新增文件在於首次使用Factoring時,申請人應以「國際應收帳款債權讓與通知書」(Introductory Letter)通知買受人,每次轉讓帳款時附上「應收帳款債權讓與明細表」,並在每一聯發給買受人的發票註明應收帳款讓與字句(Assignment Clause),買受人僅需配合將付款對象改變為Factor或銀行,並無不便之處。

(三)、貴行辦理國際應收帳款承購業務(Factoring)需支付的費用有哪些?

Factoring 費用主要有下列幾項:

  1. 申請費(Application Fee):即徵信費,依買受人戶數計算。
  2. 承購手續費/管理費(Factoring Commission):按每筆發票金額之百分比標準計收。
  3. 預支價金的利息費用(Interest):有預支價金時才需支付。
  4. 本行委託國外import factor對國外買受人辦理徵信及帳款承購所應給付之各項費用(factoring commission& handling charges),由本行收取後依約轉付國外import factor。

(四)、在國際應收帳款承購下,多久可以知道Import Factor徵信的結果?從申請額度到可以動用(支付價金)需要多少作業時間?

以FCI 的規定為例,目前FCI要求Import Factor在收到Export factor 的額度申請14天內要有所回覆,但是對一個全新的買受人進行徵信,14天的時間並非充足,這個14天的期限常常只是用來回報進度而已,通常徵信結果的取得,其速度取決於買受人的配合度,因此,若申請人急於知道徵信的結果,應該事先和買受人取得辦理Factoring的共識,再申請徵信,依據經驗,Two-Fact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的徵信通常需要兩週到一個月的時間。

最後更新日期:2023/04/27

網路銀行外匯業務操作流程

最後更新日期:2023/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