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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好行」汽車保險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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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保險

    泰安「泰好行」汽車保險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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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多種投保組合與自由配專案~讓您一路好行!

 

 

 

保障內容

  • 商品簡介  pdf
  • 給付項目: 死亡給付、失能給付、傷害醫療給付、第三人體傷或死亡責任給付、第三人財損責任給付、第三人乘客傷害或死亡責任給付、奠儀金或慰問金費用給付、緊急救援費用給付及特殊救援費用給付、汽車超額責任給付、車體損失保險損失給付、汽車竊盜損失保險金

 

投保規則

  1. 承保對象:開設本行活期性存款帳戶(含支票存款戶),並已申請個人網路銀行及加入網路投保會員者,年滿18足歲具完全行為能力之本國國籍自然人。
  2. 適用車種(1)自用小客車;(2)自用客貨車。
  3. 要保人、被保險人、車主及繳交保險費之人須為同一人。
  4. 保險費繳交方式:限以本行信用卡或本行新臺幣活期性存款帳戶(含數位存款)扣繳保險費。
  5. 汽車所有人應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或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續保者,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監理機關處以罰鍰。
  6. 選擇自由配專案投保丙式車體險時,保額不可超過100萬。
  7. 辦理網路投保「泰好行」汽車保險專案,須已投保或同時投保強制險。

 

重要銷售文件

pdf 保單條款

pdf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投保須知

pdf 商品重要說明

pdf 泰安產物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事項

 

 

保險警語

本網頁商品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

網路投保專區所提供之保險商品係由本行與各保險公司合作代理銷售,保險商品內容悉以保單條款為準,各合作保險公司保留核保及最終承保與否之一切權利。
要保人投保前應詳閱保單條款及商品說明書等文件,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保險商品受保險安定基金保障,非存款商品,不受「存款保險」保障。若遇遺產稅額之計算,仍須依賦稅機關按個案實質認定原則為準。

本行宣示遵守「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及「保險代理人業經營電子商務自律規範」等相關法令規定。
管轄法院:本網站依相關法令辦理,若因保險消費糾紛產生訴訟,則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