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項次,對象名稱,所屬直轄市或縣(市),補(捐)助事項或用途,核准日期,補(捐)助金額(含累積金額)(單位:新台幣元),出帳日期,備註 1,無,無,無,無,0,無, 上述學校名單係依據本行訂頒「贊助各公私立學校學生獎助學金措施」規定,對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私立學校核定之贊助學生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