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對象 | 年滿20歲~65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且無信用不良紀錄者,得申請本貸款。 |
---|---|
貸款額度 |
|
貸款利率 | 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125%,機動計息。 |
申請方式 | 向事業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經初審貸款資格符合規定後函送本行承辦之營業單位辦理。 |
貸款用途 | 分為生產用途及消費與週轉用途。 |
---|---|
貸款對象 | 年滿20歲~65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且無信用不良紀錄者,得申請本貸款。
(1) 從事農林、漁牧或工商業之受雇者,其現職保險年資(含農保、勞保及漁保)於同一服務單位連續達3個月以上者。 (2) 軍公教在職人員。 |
受理期間 |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辦理。 |
貸款金額: |
|
貸款利率 | 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機動計息
|
還款方式 | 本息按月平均攤還。 |
承辦營業單位 | 本行營業部、板橋、永和、中和、新店、汐止、基隆、桃園、石門、新竹、竹東、苗栗、頭份、宜蘭、羅東、蘇澳、花蓮、玉里、豐原、太平、台中、南投、草屯、彰化、員林、斗六、嘉義、台南、新營、高雄、鳳山、美濃、屏東、潮州、台東、澎湖、金城等37家分行。 |
最後更新日期:20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