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條件:
  • 計算基礎為採年金法將貸款期間內全部貸款本金與利息平均分攤於每一期中償付。
  • 以貸款利率不變為要件,求出每月之平均攤還率,故當利率調整時,必須依剩餘期間重新計算。
2.特點:
  • 在利率不變的條件下,每月攤還金額相等,對於還款預算較易掌握。
  • 由於每月償付之貸款本息金額相等,故有本金償付金額逐月遞增及利息償付金額逐月遞減現象。
  • 計算過程較為複雜。
3.計算方式:
  • 試算公式:
    每月應付本息金額之平均攤還率
    ={[(1+月利率)^月數]×月利率}÷{[(1+月利率)^月數]-1}
    (公式中:月利率 = 年利率/12 ; 月數=貸款年期 x 12)
  • 每月應攤還本金與利息試算:
    • 平均每月應攤付本息金額=貸款本金×每月應付本息金額之平均攤還率=每月應還本金金額+每 月應付利息金額
    • 每月應付利息金額=本金餘額×月利率
    • 每月應還本金金額=平均每月應攤付本息金額-每月應付利息金額
1.條件:

計算基礎為全部貸款本金每月平均分攤,利息則按貸款餘額逐期計算。

2.特點:
  • 計算較本息平均攤還法簡易。
  • 每月攤還之本金金額固定,但每月償付之利息金額則逐月遞減。
3.計算方式:
  • 試算公式:
    • 平均每月應攤付本金金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月數
      (公式中:還款總月數=貸款年期×12)
  • 每月應攤還本金與利息試算:
    • 每月應付本息金額=每月應還本金+每月應付利息
    • 每月應付利息金額=本金餘額×月利率
      (公式中:月利率=年利率÷12)
1.條件:

計算基礎為全部貸款本金於到期時一次償付,利息則按貸款餘額逐月計算。

2.特點:
  • 貸款本金於貸款存續期中無需償付,故利息負擔較重。
  • 用於貸款期間較短之商業性融資。
  • 計算較為簡易。
3.計算方式:
  • 試算公式:
    • 每月應付利息金額=本金餘額×月利率
  • 每月應攤還本息試算:本金部分無需逐月償還,故:
    • 每月應攤還金額=每月應付利息金額
    • 每月應付利息金額=本金餘額×月利率
      (公式中:月利率=年利率÷12)
貸款期限屆至時,貸款本金一次清償。
1.條件:

計算基礎建立在貸款初期一段時間內,借款人僅需按期繳交貸款利息,這一段期間就是貸款本金償還寬限期。寬限期屆滿後之攤還本息方式則與上述相同。目前一般購屋貸款之寬限期多在五年以內。

2.特點:
  • 具有貸款本金寬限期之攤還方式必須配合上述各項攤還方式之一辦理,即借款人於寬限期屆滿後 ,應依所選擇的上述任何一種方式開始攤還貸款本息。
  • 貸款本金於寬限期中無需償付,故貸款初期具有無需償還貸款本金的特徵,即初期負擔較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