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本行發行何類型金融卡具有晶片轉帳消費及預付消費?
ANS:本行發行晶片金融卡(含以前發行之IC金融卡),該晶片部分含有轉帳消費(一般圈存、圈提及購貨、退貨)及預付消費(預付電子錢)交易等功能。
Q2.何謂金融卡轉帳消費?
ANS:持卡人得於符合財金公司所訂規範之金融卡讀寫設備,將其存款或融資額度部分金額圈存,作為憑卡消費之額度;在未消費扣帳前,屬存款額度者,本行仍按原存款規定計付利息;屬融資額度者,則於消費扣帳後依約定計收利息。
Q3.預付消費?
ANS:持卡人得於符合財金公司所訂規範之金融卡讀寫設備,將存款或融資部分金額預先撥轉於電子錢欄位,作為憑卡消費之額度。存戶撥轉之金額,屬存款額度者,一經撥轉,即自存戶帳戶扣除,本行不再計付利息;屬融資額度者,一經撥轉,即依約定計收利息。
Q4.95年10月1日起停用,能否將IC金融卡儲值金額沖回?
ANS:客戶可至原開戶行辦理IC卡圈提交易(回存圈存餘額)及IC卡預付電子錢沖回交易(沖回預付電子錢餘額)或至本行自動櫃員機進行圈提交易(回存圈存餘額)。
Q5.95年10月1日起停用,特約商店能否請款?
ANS:本行對特約商店請款作業不受95年10月1日停用日期限制。
Q6.因無法使用想申換晶片金融卡,能否以郵寄方式或以委託書型式由他人代領?
ANS:
(1)本行不開辦郵寄處理,是為保護存戶權益,以防在郵寄處理過程中發生客戶權益受損情事。
(2)客戶可由委託代理人辦理領卡,但事前申請作業,需本人及代理人攜身分證及印鑑共同簽署委託書,委託領卡時,可由代理人代領。
Q7.申請IC金融卡換發晶片金融卡是否需要費用?
ANS:本行目前不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