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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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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戶對象:
1. 活期綜存:個人、公司行號、學校、機關、團體、公營事業。
2. 活儲綜存:個人及非營利法人。
- 存款限額:開戶起存額,為新台幣1,000元以上;嗣後往來金額不限,定期(儲蓄)存款以一萬元為單位存入。
- 存取方式:憑存摺和存取款憑條或以其他約定方式辦理。
- 計息方式:
1. 活期綜存:依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之利率分別計息。
2. 活儲綜存:依活期儲蓄存款、定期儲蓄存款各種類利率分別計息。
- 特 點:將活期(儲蓄)存款、定期(儲蓄)存款、借款等三種功能合於一種業務。
活期(儲蓄)存款餘額達一萬元以上,可約定以萬元為單位自動轉存至定期
(儲蓄)存款。
可在定期(儲蓄)存款金額九成範圍內隨時自動融通支用。
可辦理代繳公用事業費用。
可辦理本行貸款本息扣繳。
可辦理聯行代理收付款。
可辦理語音電話銀行服務。
可申辦金融卡使用自動化服務設備。
中途解約者,定期性存款部分按實存期間之牌告利率打八折計息,未滿一
個月者不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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