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一. 菁英優惠輕鬆貸
|
|
|
一. 菁英優惠輕鬆貸
貸款對象:(詳細名單請洽本行各地營業單位)
(1)年薪收入需達新台幣(以下同)35萬元(含)以上,惟年薪收入介於35
萬元~50萬元(不含)者,借款人年齡不得超過40歲。
A‧民營企業:下列對象服務滿6個月之正式職員:
●優良上市、上櫃、興櫃及公開發行公司(資格查詢請參考相關
連結)、外資企業,金融業、農漁會、學校、醫院,財團法人、
台灣高速鐵路、高雄捷運…等。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中部科學園區及南部科學園區內廠商。
●勤業眾信,安侯建業、資誠及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B.專業人士:取得本國政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屬高等考試專業執
照之各類技師及醫事人員。
(2)借款人於同一民營企業服務滿2年,且年薪收入連續2年達100萬元
(含)以上之正式職員。
2.貸款金額:最高新台幣200萬元,且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含信用卡、
現金卡、信用貸款)歸戶後之債務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22倍。
3.貸款利率:依本行公告「指標利率(月調)」及固定加碼幅度機動調整。
4.貸款期限:最長7年。
5.還款方式: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6.保證:需徵取符合本專案授信對象1人為連帶保證人,惟金額較低者得免徵。
7.應備文件:
(1)身分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正、影本及印章。
(2)薪資收入及在職證明相關文件。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商品費用年百分率試算:
●貸款金額:30萬元
●貸款期間:5年
●貸款利率:2.39%~5%計算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2,100~2,200元
總費用年百分率:2.68%~5.31%
註: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各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總費用年百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3)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99年7月12日。
(4)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
|
|
|
|
|
|
|
|
|
|
相關連結
|
|
|
民營企業資格查詢
|
|
|
|
|
|
|
|
|
二. 「薪褔貸」綜合消費放款
|
|
|
1.貸款對象:在職員人數達10人(含)以上之下列企業服務滿6個月且年薪收入達30萬元
者:
●與本行授信往來1年以上且繳息正常之企業授信戶之職員。
●委託本行辦理薪資轉帳1年以上企業且借款人有連續6個月以上撥薪紀錄之職員。
2.貸款金額:最高新台幣100萬元,且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含信用卡、
現金卡、信用貸款)歸戶後之債務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22倍。
3.貸款利率:依本行公告「指標利率(月調)」及固定加碼幅度機動調整。
4.貸款期限:最長7年。
5.還款方式: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6.保 證:需徵同一企業正式職員1人為連帶保證人,惟金額較低者得免徵。
7.應備文件:
(1)身分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正、影本及印章。
(2)薪資收入及在職證明相關文件。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商品費用年百分率試算:
●貸款金額:30萬元
●貸款期間:5年
●貸款利率:範例以3%~6%計算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2,100~2,200元
總費用年百分率:3.29%~6.31%
註: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各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總費用年百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3)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99年7月12日。
(4)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
|
|
|
|
|
|
|
|
|
|
相關連結
|
|
|
指標利率(月調)
|
|
|
|
|
|
|
|
|
三. 財夠力久久理財型貸款專案
|
|
|
1.專案期限:即日起至99年12月底止。
2.貸款對象:提供擔保品之個人戶。
3.貸款用途:提供個人投資理財、資金週轉等需要。
4.貸款利率:2.6%~3%。
5.貸款期限:最長3年。
6.特點:
●本金償還即可轉為融資額度。
●隨借隨還,省息又方便。
●可利用ATM、存摺、網路銀行、電話語音等方式隨時動用,動用時不收取手續費,提前還款也不收取違約金。
●辦理康鉑晶片信用卡可享0.8%高額現金紅利回饋。
※商品費用年百分率試算:
●貸款利率:2.6%~3%計算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3,100~3,200元
註:
(1)貸款利率之基準日為99年7月12日。
(2)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
|
|
|
|
|
|
|
|
|
|
相關連結
|
|
|
指標利率(月調)
財夠力久久專案活動網站
|
|
|
|
|
|
|
|
|
四. 財夠力融資貸款-(分期攤還型)
|
|
|
1.貸款對象:本行不動產擔保品個人戶。
2.貸款用途:提供個人投資理財、資金週轉等需要。
3.貸款金額:最高新台幣200萬元,且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含信用卡、
現金卡、信用貸款)歸戶後之債務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
超過22倍。
4.貸款利率:依本行公告「指標利率(月調)」及固定加碼幅度機動調整。
5.貸款期限:最長7年。
6.還款方式: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7.保 證:需徵1人為連帶保證人,惟金額較低者得免徵。
8.特點:
●免辦設定,快速撥款。
●辦理康鉑晶片信用卡可享0.8%高額現金紅利回饋。
※商品費用年百分率試算:
●貸款金額:30萬元
●貸款期間:5年
●貸款利率:範例以2.4%~6%計算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2,100~2,200元
總費用年百分率:2.68%~6.31%
註: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各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總費用年百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3)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99年7月12日。
(4)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
|
|
|
|
|
|
|
|
|
|
相關連結
|
|
|
指標利率(月調)
|
|
|
|
|
|
|
|
|
五、個人連鎖加盟店消費性貸款
|
|
|
1.貸款對象:年滿25歲以上至55足歲,具償還能力且無不良票債信紀錄之連鎖加盟店
負責人或代表人。
2.貸款用途:創業金或營運週轉金。
3.貸款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200萬元,創業金核貸金額最高以實際所需資金百分之
七十為限。如為無擔保放款,則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含信用卡、
現金卡、信用貸款)歸戶後之債務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22倍。
4.貸款利率:4%~15%〈按貸放當時本行有關放款利率規定辦理〉。
5.貸款期限:最長5年,惟送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案件貸款期限最長得為7年。
6.還款方式: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7.擔保:
(1) 凡符合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條件者,得依規定送請保證。
(2) 應徵取本行認可之連帶保證人1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徵連帶保證人:
A.提供足額擔保者。
B.貸款金額在50萬元以內,且送農業信用基金保證信用良好者。
C.貸款金額扣除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成數範圍內之金額後,其餘額在50萬元
以內,且店舖屬自有及信用良好者。
8.應備文件:
(1) 身分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正、影本及印章。
(2) 最近一年所得或其他財力證明文件影本及加盟契約或相關證明文件等。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商品費用年百分率試算:
●貸款金額:30萬元
●貸款期間:5年
●貸款利率:範例以4%~15%計算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2,100~2,200元
總費用年百分率:4.29%~15.33%
註: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各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總費用年百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3)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99年7月12日。
(4)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
|
|
|
|
|
|
|
|
|
|
|
|
|
|
|
|
六、與汽車製銷商或融資公司合辦購置汽車分期付款業務
|
|
|
1. 貸款對象:具償還能力及無不良票債信紀錄,且透過與本行合作之合辦廠商,
購置汽車(以新車為限)之個人或企業。
2. 貸款金額:國產車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車輛總價之9成,進口汽車最高不超過總價
之8成。
3. 貸款利率:4%~18%依與合辦廠商議定之利率計收。
4. 貸款期限:最長6年。
5. 還款方式: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6. 擔保:保證人之徵提應依本行徵授信有關規定辦理。
7. 違約金:借款人自借款日起1年內提前清償全部借款本金時,應繳付相當一期本息
金額之違約金。
8.銀行依約定執行占有車輛,應收取之相關費用及保管費用:無
9.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2,100~2,200元。
※商品費用年百分率試算:
●貸款金額:40萬元
●貸款期間:5年
●貸款利率:範例以4%~18%計算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2,100~2,200元
總費用年百分率:4.22%~18.26%
註: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各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總費用年百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3)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99年7月12日。
(4)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
|
|
|
|
|
|
|
|
|
|
|
|
|
|
|
|
七、公教員工低利貸款
|
|
|
- 貸款對象:屬中央及地方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員工。
- 貸款金額:最高新台幣200萬元,惟須在借款人每月應攤還本息金額不超過每月薪資收入3分之1範圍內核貸。且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含信用卡、現金卡、信用貸款)歸戶後之債務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22倍。
- 貸款利率:按貸放當時本行有關放款利率規定辦理。
- 貸款期限:最長七年。
- 還款方式: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保 證:應徵取符合授信對象1人為連帶保證人,惟金額較低者得免徵連帶保證人。
- 應備文件:
1、身分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正、影本及印章
2、薪資收入及在職證明相關文件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商品費用年百分率試算:
- 貸款金額:30萬元
- 貸款期間:5年
- 貸款利率:1.67%~3.5%計算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2,100~2,200元
總費用年百分率:1.96%~3.8%
- 註: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各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總費用年百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3)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99年7月12日。
(4)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本行保有核貸權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