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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銀業務 > 業務簡介 > 放款 > 不動產-政策性住宅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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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政策性住宅貸款
 一. 輔助人民自購國民住宅貸款
 二. 勞工住宅貸款
 三、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四.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信用保證業務
 五. 國民住宅貸款
 六. 軍公教人員優惠房貸
 七. 青年優惠房屋貸款暨信用保證專案、優惠購屋專案貸款
 八. 優惠購屋專案貸款
 九. 中美基金協助天然災區住宅修繕貸款
 十.天然災區房屋整修及重建貸款
 十一. 內政部輔助購置住宅及修繕住宅貸款
 十二 青年安心成家之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
 
一. 輔助人民自購國民住宅貸款
   
  • 貸款對象:
    由主管機關審查核定之較低收入家庭。
  • 貸款額度:
    依本行規定查估核定,但在本行核貸金額中一部分( 即相當於國民住宅貸款國宅基金提供部分之額度,目前為220萬元)由主管機關補貼借款人部分貸款利息。
  • 開辦費:依本行規定計收。
  • 總費用年百分率:1.15%(以220萬元為範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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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勞工住宅貸款
   
  • 貸款對象:
    由主管機關審查核定符合規定條件之勞工。
  • 貸款額度:
    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每年計畫訂定之。(95年一般勞工為220萬元)。
  • 申請方式:
    向各縣市或受委託受理申請之機關團體申請。
  • 開辦費:依本行規定計收,總費用年百分率:1.15%(以勞貸優惠貸款額度220萬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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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一)、經濟產業貸款及青年創業貸款:
• 貸款對象:由主管機關審查核定之原住民。
• 貸款額度:擔保貸款最高以一千萬元為限,無擔保貸款最高以三百萬元為限。
• 貸款利率: 核貸金額新台幣三百萬(含)以下者,年息 2% (98.1.1~99.12.31調整為年息 1.5%); 超過三百萬元以上者,年息 2.5%(98.1.1~99.12.31調整為年息2%) 。
• 申請方式:向事業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核准後請洽當地本行營業單位辦理。 

(二)、微型經濟活動貸款:
• 貸款用途:分為生產用途及消費用途。
• 貸款對象:年滿20歲~65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且無信用不良紀錄者,得申請本貸款。
       1.生產用途:從事農林、漁牧或工商業之個人經營,其資格應符合相關規定。
       2.消費用途:
         (1)從事農林、漁牧或工商業之受僱人,於同一雇主受雇達半年以上者。
         (2)軍公教人員。
 

• 受理期間:1.生產用途:99年4月19日至99年6月11日。
                       2.消費用途:99年4月19日至99年4月23日。
 

※上開受理期間之申請辦理額度,其中「生產用途」達5,895萬元;「消費用途」達4,455萬元時提前截止,並按受理申請時間先後順序以日之小時定之。

• 貸款金額:1.生產用途:最高新臺幣30萬元。
                       2.消費用途:最高新臺幣20萬元。
                       3.具軍公教人員身分者:最高新臺幣15萬元。
※同一申請人,以獲貸一次為限。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本貸款之獲貸金額應合併計算,最高以新臺幣30萬元為限。


• 貸款利率:為年息2%,但原民會得視需要公告調整(98年1月1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調降為年息1.5%)。
• 還款方式:本息按月平均攤還。
• 承辦營業單位:本行營業部、板橋、永和、中和、新店、汐止、基隆、桃園、石門、新竹、竹東、苗栗、頭份、宜蘭、羅東、蘇澳、花蓮、玉里、豐原、太平、台中、南投、草屯、彰化、員林、斗六、嘉義、台南、新營、高雄、鳳山、美濃、屏東、潮州、台東、澎湖等36家分行。

查詢本行營業單位電話地址由此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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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信用保證業務
   
  • 保證對象:本基金信用保證之對象,以擔保能力不足之原住民個人為限。
  • 保證類別:原住民經濟事業貸款、各項原住民住宅貸款。
  • 保證額度及成數:
    1. 經濟事業貸款:每一申請人(含本人及配偶)累計貸款餘額最高以不超過100萬元 為限。貸款本金、利息及法定訴訟費用最高保證10成。
    2. 住宅貸款:最高保證額度上限,台北市350萬元,台北市以外地區220萬元,金融機構核貸金額不得超過建購價九成,金融機構得就扣除擔保放款值外,於保證額度上限內移送信保保證10成。
  • 申請方式:請洽本行各營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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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國民住宅貸款
   
  • 貸款對象:主管機關審查核定之較低收入家庭(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 貸款額度:由主管機關在不低於該國民住宅售(造)價 7 成核定之。貸款額度中依利率優惠程度不同,區分為二部分如下:
    1. 國宅基金提供部份:由內政部逐年度訂定之
    2. 銀行提供部份:即前述主管機關在不低於該國民住宅售(造)價 7 成標準核定之金額扣除國
        宅基金提供部分後之金額。
  • 申請方式:向各縣市政府國宅單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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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軍公教人員優惠房貸
   

貸款對象:本貸款適用對象為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編制內員工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由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出具在職證明書辦理。

  •  貸款期限:最長30年(含寬限期5年)。
  •  貸款額度:依本行規定查估核定。
  •  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0.575%機動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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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青年優惠房屋貸款暨信用保證專案、優惠購屋專案貸款
   
  • 金融機構申撥青年優惠房屋貸款暨信用保證專案及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國庫補貼利息作業程序 
  • 未重覆申貸「切結書」 
  • 增補條款契約書
  • 展延貸款期限名單
  • 國庫補貼利息核撥清單、終止國庫補貼利息名冊、結清名冊、匯款存入證明.、應繳回補貼利息計算表
  • 優惠房貸系統安裝程式 ( 步驟說明、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
  • 優惠房貸系統安裝手冊
 
 
 
  相關檔案
  1.國庫補貼利息核撥清單(18000億元優惠房貸)
2.國庫補貼利息核撥清單(增撥4000億元優惠房貸)
3.結清名冊(18000億元優惠房貸)
4.結清名冊(增撥4000億元優惠房貸)
5.匯款存入證明(18000億元優惠房貸)
6.匯款存入證明(增撥4000億元優惠房貸)
7.金融機構申撥青年優惠房屋貸款暨信用保證專案及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國庫補貼利息作業程序
8.金融機構申撥四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國庫補貼利息作業程序
9.增補條款契約書(增撥4000億元優惠房貸)
10.未重覆申貸「切結書」(增撥4000億元優惠房貸)
12.應繳回補貼利息計算表
13.轉貸用證明單(增撥4000億元優惠房貸)
14.終止國庫補貼利息名冊(18000億元優惠房貸)
15.終止國庫補貼利息名冊(增撥4000億元優惠房貸)
16.3200億優惠房貸系統安裝步驟
17.優惠房貸系統安裝手冊(doc)
18.優惠房貸系統安裝程式.part1
19.優惠房貸系統安裝程式.part2
20.優惠房貸系統安裝程式.part3
11.增撥新台幣四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補貼0.7%)辦理情形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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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優惠購屋專案貸款
   
  • 貸款名稱:增撥新臺幣四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
  • 貸款對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每人限購乙戶。
  • 辦理期間:
    自民國97年9月22日至99年9月21日止,額度用完則提前截止。
  • 貸款種類:擔保放款。
  • 貸款額度:台北市以350萬元為上限,台北市以外地區以300萬元為上限。
  • 貸款期限:最長20年,含寬限期3年(只付息不還本金)。
  • 適用建物:
    限於民國97年10月14日(含)以後完成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及新屋,且其建物所有權狀之用途應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者。
  • 超過優惠貸款金額部分利率:比照本行菁英房貸有關利率辦理。
  • 開辦費:依本行規定計收;總費用年百分率:1.31%(以貸款金額300萬元為例)。
    ※本行獲配額已用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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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中美基金協助天然災區住宅修繕貸款
   

中美基金協助天然災區住宅修繕貸款

一、貸款對象:遭受天然災害民眾自有住宅毀損,經銀行勘查屬實者。

二、貸款用途:以支用於災區民眾購屋、住宅重建或修繕等支出項目,並得購置日常生活必
        需配備,包括自用之傢俱、家電及交通工具等,以20萬元為限。

三、貸款額度:視申請人住宅毀損情形評估核定,惟每一申請人申貸額度最高為新台幣200萬
        元。

四、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機動調整。

五、貸款期限:最長20年,本金寬緩期最長3年。

六、申請方式:檢附住宅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發給之住宅受損證明及有關文件,向本行當
        地營業單位申請,依本行徵授信有關規定辦理。

總費用年百分率:2.095%(依貸款金額200萬元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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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然災區房屋整修及重建貸款
   

本行天然災區房屋整修及重建貸款

一、重建房屋貸款部分:

(一)貸款對象:天然災區具有還款能力之個人,其原有合法房屋損毀,經取具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發給之房屋全倒證明者。

(二)貸款用途:重建損毀之合法房屋。

(三)貸款額度:以重建所需建造費用之7成為限,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200萬元。

(四)貸款利率:按本行公告指標利率暨加碼標準機動調整。

(五)貸款期限:最長20年。

(六)貸放條件、擔保、撥款及還款悉依本行興建房屋放款有關規定辦理。

總費用年百分率:2.095%(依貸款金額200萬元為例)。


二、整修房屋貸款部分:

(一)貸款對象:天然災區具有還款能力之個人,其原有合法房屋損毀,經取具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發給之房屋半倒(或受損)證明者。

(二)貸款用途:整修受損之房屋。

(三)貸款額度:以整修所需費用之8成為限,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50萬元。

(四)貸款利率:按本行公告指標利率暨加碼標準機動調整。

(五)貸款期限:最長7年。

(六)擔保方式:提供受損房屋及基地設定先順位抵押權予本行或徵其他經本行認可之擔保。

總費用年百分率:2.095%(依貸款金額50萬元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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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內政部輔助購置住宅及修繕住宅貸款
   

內政部輔助購置住宅及修繕住宅貸款

  • 貸款對象:經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審查核定符合規定條件並發予利息補貼證明者。
  • 貸款期限:購置住宅貸款最長20年(含寬限期5年)
                        修繕住宅貸款最長15年(含寬限期3年)
  • 貸款額度:購置住宅貸款最高新台幣220萬元
                        修繕住宅貸款最高新台幣80萬元
  • 貸款利率:第一類核定戶,自行負擔利率按中華郵政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
                        -0.533% 機動 調整。
                        第二類核定戶,自行負擔利率按中華郵政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
                        +0.042%計算,機動調整。

檢附文件:請檢附縣(市)政府核發之購置住宅利息補貼證明(或修繕住宅利息補貼證
                    明)、身分證、印章、土地及建物謄本、房屋稅籍證明書(或房屋稅單影本)逕向本
                    行各地營業單位申請。
開辦費:依本行規定計收,總費用年百分率:0.58%~1.19%之間(依貸款類別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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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青年安心成家之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
   

青年安心成家之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
●貸款對象: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審查核定符合規定條件並發予利息補貼證
                          明者。
●貸款期限:最長20年(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5年,含第1、2年)
●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200萬元
●貸款利率:
1.前二年:由政府全額補貼,借款人自行負擔利率為0。
2.第三年起:第一類核定戶-自行負擔利率按中華郵政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
                                                        0.533% 機動調整計算。
                        第二類核定戶-自行負擔利率按中華郵政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0.042% 機動調整計算。
                        第三類核定戶-自行負擔利率按中華郵政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0.9%機動調整計算。
●檢附文件:請檢附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身分證、
                          印章、土地及建物謄本、房屋稅籍證明書(或房屋稅單影本)逕向本行各地營業
                          單位申請。
●開辦費:依本行規定計收,總費用年百分率:0.58%~2.01%之間(依核定戶類別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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