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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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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為百分之百公股之公營銀行組織,組織系統包括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總行及營業單位。

董事會置董事15人,互選常務董事5人,內1人任董事長。

董事會下設稽核處,置總稽核1人。

總行置總經理 (常務董事兼任)1人,副總經理5人、法遵長1人,下設企業金融部、國外部、電子金融部、財務部、個人金融部、信託部、財富管理部、證券部、業務部、企劃部、資訊處、會計處、人力資源處、授信審查部、債權管理部、調查研究處、風險管理部、產權管理部、秘書處、總務處、法令遵循處、政風處、資訊安全處、保險代理部、營業部及5個區域中心等30個單位。

國內計有148個營業據點,境外計有洛杉磯分行、新加坡分行、香港分行、上海分行、紐約分行、天津分行、武漢分行及吉隆坡代表人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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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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